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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检察院打电话来问了几个问题,叫手机保持畅通什么意思啊?这样说是我要被起诉了吗?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上没有我的名字,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上没有我的名字,这样也会被起诉吗?取保候审,叫手机保持畅通什么意思啊?这样说是我要被起诉了吗?这样也会被起诉吗?

离婚 2019-04-18 18: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犯罪时精神正常的人,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因为审判时已经变成精神病人,则可能无法服刑,可以根据其病情状况予以监外执行。
    《刑法》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 1、诈骗罪取保候审的保证人的义务,与其他犯罪的保证人的义务没有什么不同。
    2、《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可见,取保候审的保证人的义务,主要是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发现被保证人有违反规定的,应当及时报告。
  •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就是不被关押,但需要保证随传随到。取保候审不是案件审判结果,它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所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案件仍需继续侦查、起诉和审理。
    1.取保候审期限为一年,期间,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如果案件没有撤销,那就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再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再到法院审判,最后执行!
    2.如果在取保候审的一年期限内,公安机关还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如果在此期限内,侦查得到相关有罪证据,会按照以上程序走。
  • 只要案件侦查结束,办案机关认为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构成犯罪,便应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取保候审最长期限是12个月。
    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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