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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已经提前大半年开始辞职了。每次催促的时候上面都已搪塞得理由,或者是说劝解的说辞答复我,现在又说必须招到一个人来顶替我的位置,上手后我才能走,我现在也很着急着走。正是夏季伏天,再等招到人还要教会,都不知道是何年何月的事了,何况我现在是每天工作12个小时。根本就没有人会愿意过来应聘我这个岗位的。每天工作这么辛苦,自离走又感觉很不划算。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我已经提前大半年开始辞职了。何况我现在是每天工作12个小时。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6-16 18: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办离职手续,不能让单位完成相应的工作交接、有序进行工作任务的相应调整,可能会给单位造成相应的损失。建议你提供书面申请说明具体情况,正常离职;如果因个人紧急原因建议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一、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三、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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