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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我在唐山百荣模板公司订了台台车,说好的4月25号交货,到现在过去两个月了,我也打了8万定金,就是一次一次的拖时间,现在还在拖,搞得我工地停了在等台车,损失太大了,请问谁能帮忙出出主意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1-07 12: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主张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房产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如何确定购房合同违约金?回答是,合同当事人应当自行协商确定购房合同违约金。但这并不是说,购房合同当事人可以过分高的约定房产合同违约金。《合同法司法解释
    (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因此,当事人在确定购房合同违约金时,违约金数额一般不应过高。如果购房合同违约金超过了违约行为所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那么在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下,法院会减少购房合同违约金数额。  以上就是对“房产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如何确定购房合同违约金”所作的解答。总之,违约金的首要目的是为了担保购房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房产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具体数额是由合同当事人自行确定的。但是,购房合同违约金不能过分高,否则法院可能会减少违约金。当然,当事人必须要提供充足证据,使法院确信购房合同违约金确实过分高。为了满足法律所要求的证明责任,建议您寻求专业房产律师的帮助,他们在处理购房合同违约金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 如果卖方违约了,就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是毫无疑问的。n只要合同约定有定金,买方也按合同约定交了定金,如果一方违约,就可以按照定金规则进行处理,而不用考虑合同上说没说。
    该双倍返还的,就得双倍返还,该没收的就要没收。n《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n《合同法》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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