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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2016年12月31日拿到钥匙,但是房产证却在2018年5月18日拿到,可以起诉开发商违约吗?

房产纠纷 2019-01-12 13: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开发商违约情况,业主起诉开发商需要做好以下准备:第一,业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第二,购房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第三,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管辖,如果有约定管辖的法院,需要去约定的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约定管辖,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立案。
    第四,去工商局查询开发商工商登记信息。第五,收集证据,证明开发商违约。第六,立案后,法院会告知开庭的时间,地点,以及举证期限等,积极出庭应诉.第七,法院调解,调解不成法院会开庭审理并出具判决书。
  • 一般来说,合同有约定的必须按照合同进行赔偿,
    如果开发商不进行赔偿你可以拒绝收房,只要你一直不收房他们就一直无法拿到你的房款,
    因为房款是在房管局“监管资金账户”,最好的方式就是先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话,
    直接请求仲裁或起诉都可以,只不过比较耗时间和精力,还是协商最好了。
    关于收房,其实没有太多的问题,只要好好的看看玻璃门窗是否完好,强是否平直,有无裂缝等,其实基本上全部都是可以一眼看出来的东西,主要就是保证品质就可以了。
  • 关于房产证起诉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去法院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诉请的诉讼费用,大概多少?去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诉讼费用,大概为50元到100元之间。
    诉讼费用是诉讼当事人向法院交纳,为进行诉讼所必需的法定的费用。收取诉讼费用的目的,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从而减少一部分不必要的诉讼,为国家、也为社会减少了浪费。
    诉讼费用,有按件收费的,如本案;有按起诉金额收费的,如民间借贷按件;还有免费的,如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按件。
    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5、《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6、《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
    (二)项、第
    (三)项、第
    (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从而明确了开发商对买受人申请办理产权证负有的是协助义务。
    因此,房屋买受人是申办房产证的法定义务人,开发商负有协助的义务。 所以说,办理房产证并不是开发商的必然义务,法律规定开发商在办理房产证时承担的是协助义务。但是,如果购房合同约定,由开发商代为办理房产证, 那么开发商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房产证。
    开发商逾期不办理房产证的话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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