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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地一家集体企业的退休工人,我们单位的改制方案是帮退休工人交企业拖欠的养老保险及多年的滞纳金和利息,这期间我在外地挂靠在一家公司交了四年,这样单位就不退还我'这四年的代垫部分,理由是已经有单位帮我交了,挂靠是不合法的。我想请问挂靠其它公司交保险到底合不合法,企业这种做法符合改制法吗?我该怎么维权?这样单位就不退还我'这四年的代垫部分,请问挂靠其它公司交保险到底合不合法,企业这种做法符合改制法吗?

保险纠纷 2019-06-06 13: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是:职工所在企业缴纳20%,职工个人承担8%。以前的规定是,单位那20%里面的一部分和个人的8%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现在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仅个人缴的那8%划入个人账户。

  • 1、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但是当事人已经失业,并且不属于参保地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社保关系应转回户口所在地参保;
    2、具体手续可以事先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解除书、社保卡及缴费明细等,咨询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4〕70号):第二十五条参保人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在缴费期间跨统筹地区转移户籍的,可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入迁入地,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第二十六条参保人跨自治区流动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集体企业改制流程:
    一、准备阶段
      企业充分进行改制宣传,使企业全体职工对改制达成共识,初步完成改制方案,到工商部门对改制企业名称进行预先核准。
    二、进行产权界定
      到区经委企业科办理产权界定手续(已做产权界定的不用重新界定)。
    三、进行资产评估
      到具有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
    四、制定详细的企业改制实施方案
    五、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形成大会决议
    六、制定改制后新企业的企业章程
    七、向上级主管单位提出改制的书面申请并取得批复
    八、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进行审批
    九、到工商局进行企业改制登记
  • 可以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辞职,并可以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n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n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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