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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方是在我的户口所在地办的结婚证,他在其他城市,我们在一个省,离婚的话,要在那边起诉

离婚 2019-02-08 10: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提交起诉书以及以下相关的证据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 你好!如果你们是协商离婚。 如果是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话,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也可以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一般要予以均分。
    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一般是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判决的。 如需法律帮助请电话联系。
  •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需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下面,关于办理离婚登记的知识内容。   
    一、申请材料:   
    (一)户口簿(户藉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四)自愿离婚协议书;   
    (五)双方当事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照片二张,双方照片必须同色。   
    二、办理流程:   
    (一)当事人出示证件 ;   
    (二)当事人填写《离婚协议书》、《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三)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发给《离婚证》。   
    三、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523号)规定,婚姻证书费9元/对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起诉离婚不需要出具户口簿,无法出具结婚证的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证明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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