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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武江区产假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1-22 2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有由国务院发布并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了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还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单行条例女职工的产假做了额外规定。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 法律关于产检假的法律规定如下: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对于难产的,可增加产假15天;对于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法律依据:法律关于产检假的法律规定如下: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对于难产的,可增加产假15天;对于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保胎假”即产假,我国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的,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如果职工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保胎假的,单位必须批准。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关于上海市医疗机构依法开具产前假和哺乳假有关疾病证明的通知》第二条经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和一下严重的妊娠并发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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