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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把信用卡借给朋友了,借的时候他说按时还,还给我利息。现在他不还钱。银行天天找我,把我账户全冻结了!现在她天天躲我。我联系不上他,我能报警吗?

银行 2018-12-31 19: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信用卡被冻结的解决方法  持卡人因为未按时还款或多次套现导致的信用卡被冻结,通常只要你致电信用卡客服中心说明情况,进行解冻即可,如果逾期情况不严重,只要信用卡中心确认了您欠款还清了,会马上为您办理解冻,解冻后您的信用卡就可以使用了。  而对于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处理,根据央行《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载明,不良信用记录最长保留时限为5年,但是个人征信报告中只会显示信用卡,24个月的记录,建议,在激活卡片后至少保持活卡状态2年,以免不良的信用记录对以后申请信用卡或者个人贷款带了负面影响。
  • 若你的钱存在卡里,银行无权冻结。你有权继续使用。 若你的卡里无钱,银行冻结了你的卡,则,我们不应当理解为“冻结”。而应当理解为,银行基于对你信用的了解,有权决定是否让你继续在银行借钱消费。
    如果这样,银行无错。 建议你基于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自己的计划。 但是,银行不存在受人威胁的情形。 若你采取其他未被允许的方式透资,你有可能触犯刑法。请三思。
  • 关于你所问的信用卡欠款报警
    1、如果是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则法院应该在受到诉讼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如果你欠款金额达1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中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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