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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朋友骗去赌博欠了几万块钱,没有欠条,现在他们要上门讨要,还种种威胁,这要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3-04 13: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明知债务人用作非法用途(赌博),债权人依旧借款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
    这个明知的界定是:
    1.债权人本人本身参与赌博;
    2.债务人借款是明示因赌博借款,在借条中写清;
    3.债务人因赌博借款众所周知,而债权人应当知道。
    法律规定:“赌博财物、赌具一律没收。参与和利用赌博所得的财物,一律追缴。因赌博输欠的赌债和在赌场上借贷赌博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一律废除。”所以赌债不用偿还。
    到公安局立案,立案后如果赌主再追,你就报警,每次赌主的话你都要如实报给警察不能夸大。这样你就受法律保护了。万一出什么事公安局就会第一时间直接调查你的立案人。
  • 如果欠别人的钱并且打了欠条,到期不还钱,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符合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按照法律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因此,因赌博所产生的接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选择不还钱。《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赌博是一种民事行为,但却是一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赌博是明令禁止的,不得赌博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公民和法人必须无条件遵守。
    本案债务是因赌博所生的债务,因其违反了上述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当然不产生债的效力。赌博行为也是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又称违反公序良俗。
  • 一,赌债不受法律保护。二,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三,别人起诉了,一审你败诉,上诉你也必败。为什么?赌债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你欠的不是赌债,你不是欠赢家的钱,你是借第三者的现金,不是欠赌债,是借现金。
    如果是欠赢家的钱,那是欠赌借,可以不还,你欠条写欠赌博款多少元,他也不敢起诉。你借现金不还,提防脚筋砍断,是钱重要还是脚筋重要?借钱赖账,提防小命不保,是钱重要还是命重要。
    赌博妻离子散,赌博家破人亡。你的通话录音是屁都当不得的,通话录音也是证明你借的是现金,不是欠赢家的钱,不是欠款。证明是放高利贷的也要还,只是高出法律规定部分利息法律不保护,本金和合法利息法律是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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