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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审计风险主要有哪些

企业风险防范 2023-01-25 1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并购审计风险主要有:
    1、财务风险。例如,并购前,未就并购主体进行调研,收购方存在经营困难等问题,不可能或难以履行后续的付款义务;
    2、违法风险。
    例如,并购时未及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或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等情形;
    3、不可控风险。例如,政府行为、公众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
    4、其他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企业并购审计的风险主要包括:
    1、不可控风险。例如,政府行为、公众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
    2、违法风险。例如,并购时未及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或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等情形;
    3、财务风险。例如,并购前,未就并购主体进行调研,收购方存在经营困难等问题,不可能或难以履行后续的付款义务等其他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审计风险包括:经营风险、信用风险、不可抗力因素风险等固有风险或检查风险。且前述的固有风险指在不考虑被审计单位相关的内部控制政策或程序的情况下,其会计报表上可能出现某项认定产生重大错报。

    法律依据:
    《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第九条
    在制定审核计划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被审核单位所在行业的情况,包括行业景气程度、经营风险、技术进步等;
    (二)被审核单位的内部情况,包括组织结构、经营特征、资本构成、生产和业务流程、员工素质等;
    (三)被审核单位近期在经营和内部控制方面的变化;
    (四)管理当局的诚信、能力及发生舞弊的可能性;
    (五)管理当局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方法和证据;
    (六)对重要性水平、固有风险及其他与确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关的因素的初步判断;
    (七)特定内部控制的性质及其在内部控制整体中的重要性;
    (八)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初步判断;
    (九)从其他专业服务中了解到的有关被审核单位内部控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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