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请问结婚八个月了,男方在外地上班只有礼拜六和日回家,回来他们两个都是在双方父母家吃饭,自己没开过火,女方要求离婚,请问彩礼应当退还吗?还有女方陪嫁的电器怎么分割?请问结婚八个月了,女方要求离婚,请问彩礼应当退还吗?还有女方陪嫁的电器怎么分割?

离婚 2019-01-20 17: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 2017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民法总则,鉴于国内骗婚骗彩礼现象泛滥,榨干男方父母终生积蓄,导致生活困难、举债,进而导致多起纠纷、斗殴、放火、持械杀人等重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现状,法院规定,女方获得彩礼后悔婚、婚后无夫妻生活、有夫妻生活但侵害男方生育期导致离婚、二年内离婚的,彩礼都要全额返还。
    2013年江苏省宿迁市一女子悔婚拒不退20888元彩礼,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
    如法院判定女方蓄意骗婚牟利的(两次以上获得彩礼,躲避法院传唤或警方追捕的),仿照诈骗罪量刑。数额巨大的(10万以上),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简单的说,婚姻存续,彩礼就不用退。
    婚姻不存续,彩礼就要退还。法院只看婚姻是否存续,不看是否同居。如果不是那么开放的地区,尽量不要婚前同居。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
    (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 离婚时财产分割,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平均分割。至于礼金只有双方商量着解决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按这个司法解释来看,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的,因为婚前的彩礼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有共同生活,也没有因为给付而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因此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泸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