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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已经离婚14年了。当时协议写的房子是给男方的,但是他从来没有过户。现在房子增值了,我想回房子,可以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1-27 06: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房子有贷款吗?具体什么情况
  • 如果之前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回迁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后由夫妻协商分割。如果之前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的,回迁房也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但应该给予一些补偿给对方。
    回迁房是建立在原来的产权上面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之后为前妻购买的房屋,如果已经登记在前妻的名下,那一般不能要回。但是如果没有进行赠与公共,并且前妻有损害自己权益的行为,那就可以要求返还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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