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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专利权的无效是什么

其他 2023-01-28 13: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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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权的无效一般是指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存在客体非发明创造、发明创造不具有相应特征、材料不齐、程序重大违法、申请人没有申请资格等情形,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使得该权利归于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 专利权无效的情形有:
    1、授权范围在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以外的;
    2、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
    3、专利申请主体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的;
    4、专利违反法律规定的;
    4、其他无效情形。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 专利宣告无效的法律效力是:
    1、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但对之前已执行的的判决、调解以及已经履行的的民事合同不予溯及;
    2、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3、其他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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