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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生意亏损、欠下大额债务、现无力偿还、本人名下仅有一套房产、如何申请财产保全?怎样才能保住这套房子?

离婚 2019-01-07 2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情况紧急;
    2、利害关系人申请;
    3、法院裁定;
    4、提供财产担保。
    办理财产保全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财产保全分为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诉前财产保全,应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二)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申请财产保全的诉讼费标准:财产数额1000元的部分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但是,该项费用最高不超过5000元。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上述两个规定表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财产各自管理的,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从司法实践看,离婚时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主要有因个人违法行为所负债务、未经对方同意而负的专属个人的债务(如夫妻一方擅自做变性手术所负债务)等。
  • 第一,受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原告起诉之前,对方转移财产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受诉之前决定执行财产保全的,会立即执行。此为紧急措施
    第二,原告方,应在采取财产保全的紧急措施后,15日内,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第三,提请财产保全一方,应当提供财产担保。否则法院可能会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四,必须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否则提请财产保全一方应对采取财产保全过程中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婚姻法司法解释中,对于离婚时,一方转移、隐匿、出卖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妄图在分割财产过程中获得利益的,在进行财产分割过程中,可以对其不分或者少分。
    第六,如果离婚后,或者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曾经转移财产,在搜集证据后,可以在2年的诉讼时效内再次提起诉讼要求从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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