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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在一家做减肥的店里,经不住推销人员的忽悠,办了一个八百块钱的减肥项目,可是去做的时候才发现掉进他们的套路,说什么还要再办一个三千八百块的项目,才能达到理想效果,我说不想办,才发现她们原先说的八百块包瘦十五斤的项目就是让你每天去她店里揉揉肚子,然后在肚子上抹一点精油,说这样就能全身经络疏通,达到减肥的效果,然后就让你回家节食,感觉浪费时间,又不科学,而且每次揉完肚子,回去就隐隐作痛,所以我跟商家协商,想要退款,没想到她们态度非常恶劣,说我不想买三千八的项目,还想占便宜,让她们做出三千八的效果,说她们的产品有奇效,坚决不退款,没办法,我就打了12315投诉,倒是受理了,可是迟迟没有反馈结果,也没有人来找我协商,感觉投诉无门了,希望有人能帮帮我所以我跟商家协商,想要退款,坚决不退款,我就打了12315投诉,也没有人来找我协商

消费者维权 2019-06-01 01: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三、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的投诉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所辖行政区域内;
    (2)有明确的被投诉方;
    (3)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4)投诉人应当是消费者争议的利害关系人;
    (5)未超出投诉期限;
    (6)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7)投诉时应当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等。
  • 当消费者网购商品时发现购买的商品并非正品,你可以这样维权:
    1、与商家联系,协商处理; 网购商品通常容易买到假货,而且一般是在消费者受到商品后才发现。此时消费者可以及时联系商家,看对方如何处理,最好的方式是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比如说商家给消费者更换正品,或者退货退款。
    2、购买未满7日,直接要求退货; 网购商品“7天无理由退货”这个规定大多数消费者都知道,不过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这个前提条件却为退货的障碍。不少商家以包装已经被拆封为由,拒绝退货。通常来说只要不影响二次销售是可以要求退货的,而且商家卖的是假货可以通过举报投诉方式维权。
    3、举报、投诉; 商家售卖假货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可通过拨打12315消费者协会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者可以直接到当地工商部门举报。
    4、要求赔偿。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难免会购买到非正品,有些商品可能是十几块钱,有些可能多达数千元。如果是属于小额纠纷,建议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投诉等方式与商家解决,涉及商品价值较高的情况,商家拒不承认的话,不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
  •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如果卖家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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