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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朋友这次被抓,经查出这是第三次吸毒,已经有两次社区戒毒了,这次一定要强制戒毒二两,请问有什么办法能改办社区戒毒吗?我朋友这次被抓,经查出这是第三次吸毒,这次一定要强制戒毒二两,请问有什么办法能改办社区戒毒吗?

综合法律 2019-05-25 08: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根据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第七条规定:“戒毒人员对强制戒毒决定和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戒毒人员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强制措施属于行政措施,只能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解决。并且,在3-6个月的强制戒毒期内,如不能达到戒毒目标,还可延长强制戒毒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 因犯吸毒被强制戒毒,找哪层关系网也不能阻止强制隔离戒毒书发下来。
    1、如果吸毒违法被抓,第一次是拘留5-15天,罚款或者责令社区戒毒三年。
    2、有涉毒案底,再次被抓的话,大多数就是先拘留10-15天,后强戒2年处罚了。
    3、需要尽早彻底戒才行,侥幸逃避终究需要为个人行为付出代价接受惩罚的,不戒,非死即囚,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也就是最终结局了。
  • 强制戒毒的条件: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同时,《禁毒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对依照前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社区戒毒,由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帮助、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f规定: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2.根据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办法》第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戒毒期限执行满一年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一年后诊断评估.第二十三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一年后诊断评估得分在90分以上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第二十四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期满前诊断评估得分在60分以上的,按期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期满前诊断评估得分在60分以上80分以下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建议公安机关责令其接受社区康复.
    3.综上,经过一年的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在生理、心理、认知、行为、家庭和社会功能等五个方面的考核中,符合转入社区戒毒的要求,报经公安机关审核,可以其转入社区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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