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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我是一个14岁的初中女生,从我记事起,我爸爸就嗜酒,我妈从嫁给我爸起,就受了很多苦,但她为了孩子,好不容易熬到现在,我的哥哥姐姐都在外地,我的姐姐刚开始工作,没有太多的经济收入,我的哥哥还在准备考研究生,家里的钱都是我妈妈辛辛苦苦挣来的,我爸一分钱都不挣,还总是喝酒,我怀疑我爸精神上都已经有问题了,一喝酒,就给我妈打电话辱骂我妈,摔家里东西,我妈在家,就打我妈,我妈不在家,就把门锁上,不让我妈进家,我只要稍微一吭声,就算哭两滴眼泪,我爸就骂我,还要打我,从小到大都是这样,只是近两年越来越严重了,我妈报过警,但是警察把我爸押走后,第二天就又放了,根本不能解决我们家里的问题,我们三个孩子都劝我妈离婚,远离我爸,但我妈还是犹犹豫豫,我爸一喝酒,我就不敢睡觉,就躺在床上睁着眼,因为我不敢睡,我怕我爸半夜又闹。我真的受不了了,我想离家出走,甚至想杀了我爸,然后我再自杀,或者是求警察把我爸弄到监狱里去,一辈子都不要再出来,我心里也明白这很幼稚,很傻,我知道这是做不得的,但我真的忍受不了我家这种情况。拜托你们告诉我该怎么办,求求你们了。但她为了孩子,我怀疑我爸精神上都已经有问题了,还是犹犹豫豫,我想离家出走

综合法律 2019-02-07 12: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如果是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 离家出走这种方式不符合我国关于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该条规定中虽然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的规定,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就一定可以离婚。
    事实上,分居十年二十年也不会自动离婚,所谓分居一定时间会自动离婚是人们对这个法律条文的误解。
    即使分居满两年,也不是自动视为离婚,协议离婚的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起诉离婚的要通过法院起诉,判决离婚生效后才是正式离婚。
  • 如果孩子已经满2周:一般也会归女方抚养,但会适当考虑男女双方的条件好坏,男方的条件比女方差太多,所以,即使是孩子已经满2周:在两人都不要孩子时,也很可能会判归女方抚养。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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