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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电话中约定房租每年递增10%,合同照此写。面谈时,对方写的合同没有写递增,且反复砍价第一年的房租,经反复谈判,对方同意递增10%。但填写合同的第一年房租时,对方又打岔,致使我填错(填了对方要求的低价),双方签字后,我发现后填错,生气地撕了。接着我给对方填,对方重填了我要求的第一年的房租,我检查时只注意此事,且马上要去上班,匆忙签了字。后来发现合同1.没写每年递增10%;2.对方也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当场交付押金;3.合同上填的我的身份证是上次合同时填的但现在已经过期的第一代身份证号码;4又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互相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对方为两人,其中一人未按手印。要求对方改签,对方不同意。请问我签的这个违背我的意愿的租房合同有效吗?如何处理?对方不同意。请问我签的这个违背我的意愿的租房合同有效吗?如何处理?

合同纠纷 2019-01-24 06: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效。抵押行为不影响原合同的效力。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可以继续住在那里,出租人也可以继续收取租金。一旦出租人不能偿还债务,而将房屋变卖或者拍卖了,承租人仍然可以按照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住在房子里。
      第四十八条 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 租房子一般都需要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日后发生纠纷也是需要按照租赁合同来处理,建议谨慎对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8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通知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不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51条、无处分权处分他人财产后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
  •   房屋租赁是一种财产使用权转移的民事活动。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均应当按《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简称:租赁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为方便合同的订立,市房地局根据《条例》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使用示范合同文本,也可以参照示范合同文本自行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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