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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朋友合租的房子,他告诉房子到期就退押金,但是房子到期了,他告诉我还要租半年,不然不给退,而且当时他签合同了没让我签,怎么办我跟朋友合租的房子,他告诉房子到期就退押金,但是房子到期了,不然不给退,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6-08 21: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收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而解除合同,提出解除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押金是否退还则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否约定了押金的退返事项);二是看合同双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达成意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了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三是按照法定与惯例,一般是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须中止租赁合同,然后结清房租。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因为承租方提出中止合同而押金不退”的话,则应退返押金。
  •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以下方面:
    1、各项费用要明确。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
    2、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3、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5、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6、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7、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8、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9、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
    10、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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