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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份弟弟和他女朋友经媒人介绍认识并订婚,当时拿了三千块的礼物和三千块的现金(我们这的规矩是如果过年的时候订婚就需要拿双份礼物)和聘礼三万七还有一千块的改口费,并给了女方四千块的压岁钱,给了女方弟弟妹妹各自五百的压岁钱。端午节和中秋节由于双方都在外地就给了六千块的红包(一次是的礼物钱是三千),2018年春节的时候去她家又拿了三千块的礼物并给了女方和她弟弟妹妹共五千块的压岁钱。过完年去她家要媳妇当天天拿了三千块的礼物和十万块的现金彩礼,她们也同意了,订的是今年的十二月份结婚,五一期间弟弟就突然联系不上女方了,我爸也联系不上女方家长。后来媒人联系上他们说要退婚只退十五万元,剩余的能要回吗当时拿了三千块的礼物和三千块的现金(我们这的规矩是如果过年的时候订婚就需要拿双份礼物)后来媒人联系上他们说要退婚只退十五万元,剩余的能要回吗

综合法律 2019-06-18 18: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
    (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法院不受理解除同居关系的诉求,但是可以受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抚养权分配的诉求。 如果一方有婚外情,家暴,赌博吸毒等过错,那么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根据地区和情节不同会有不同,具体请咨询律师。另外如果一方因为照料老人、抚养子女等为家庭付出很多,也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对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补偿金额请当面咨询律师。
  •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
    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
    (二)》第十条第
    (二)、
    (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 按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没有结婚的,解除婚约时,收受聘金聘礼的一方应当适当返还给另一方。理论上提起民事诉讼是没有问题的。但民诉法又规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举证规则,也就是说,男方要求女方返还聘金聘礼,必须举证证明自己确实有这么多的聘金聘礼送给了女方。
    媒人出庭作证是一种举证方式,其他能够证明事实存在的方式也是可以的。你方可通过与对方谈判或通话等方式,做好录音,这也是一种举证方式。但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对方本人,针对媒人的录音可作为辅助证据。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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