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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我们买了一套房改房,是二楼的,阳台部位都是挑出去的那种,旧房子年代大概在1998年。厨房的洗涤池都是在挑出去的阳台部份,水管是住外走的,下面人家在原有房子的基础上住外扩了好多出去,用做仓库(因为这房子以前是单位房,他们是单位的人)。仓库里放的是抽油烟机的一些东西。他们的仓库挑出去的部份房顶在我们阳台下面的部份,是烂的,只要有水就会往下漏,就是用那种类似塑料类的屋顶,与墙的交接处没有任何的处理,只要有水就会漏,因为有我们阳台挡着,下雨到是不会漏,但是我们的阳台上的水管有时时间长了可能会有滴水现像,一直滴他们下面就漏水的,已经是第三次了,第一次不严重,没陪钱,第二次陪了600,然后找人来专门修理过,师傅说水管没有问题(师傅是他们找的)。现在又来找了,到不是钱不钱的问题,我是有点烦了,三天两头这样来找,我们水管往外走的,他们家屋顶要是自已修理一下,不让它可以漏,也不会有这些问题,我就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是我们的责任吗?我应该陪钱吗?我们买了一套房改房,是我们的责任吗?我应该陪钱吗?

房产纠纷 2019-05-25 23: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六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 就房屋漏水的责任划分,要具体情况分析。主要是找出漏水的原因:
    1、如果是房屋质量本身问题,但又过了保修期(不属于长期保修项目范围),只能由住户自己负责维修:楼上楼下住户共担费用,谁受益多谁承担多。
    2、如果是楼上住户造成漏水,则应由其承担维修责任并承担有关费用。建设议双方协商解决为上策
  • 家里的阳台顶漏水该怎么办:
    一、阳台顶漏水原因:有可能是楼上用水冲洗阳台引起的,因为阳台铺设面砖时基本上采用干铺法,所以在面砖下面形成一层储水层,阳台每冲一次水,就会通过地面砖缝渗入底下的储水层,在地漏补缝施工不紧密时,这储水层里的水就会慢慢通过此处往下渗漏。可以问楼上是否会偶尔用水冲洗阳台。
    二、阳台漏水解决方法:解决阳台渗水的顽疾,就是使用不收缩、粘接性好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先保证阳台窗边和周边墙面需打胶的地方没有浮沉等杂物,用结构胶封堵缝隙,用胶嘴的斜面打出胶的弧状面,以达到不存水和密封的效果。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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