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公司股权质押广州的可支付费用

股权转让 2023-02-08 2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质押的公司通常是不能转让股权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转让股权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股权转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法律依据:股权质押的公司通常是不能转让股权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转让股权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股权转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三条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股权质押期间股利处理的方式:一般情况下,该孳息应当认定归质权人所有,但双方在质押合同中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且前述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三十一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股权质押期间股利处理的方式:一般情况下,该孳息应当认定归质权人所有,但双方在质押合同中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且前述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三十一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