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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持刀将人砍成轻伤,及时送诊了,签了赔偿和解协议,并进行了赔偿,可是伤者又反悔报案了,公安局已立案受理,要怎么办才能得到最轻结果?签了赔偿和解协议,并进行了赔偿,可是伤者又反悔报案了,公安局已立案受理,要怎么办才能得到最轻结果?

合同纠纷 2019-01-23 13: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达成赔偿和解协议的,检方可以不对其进行公诉。
    1:送到看守所必须就要报检察院批捕。
    2:既然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且赔偿完成,公安方、律师都说程序走完,案已经结了,就是说明检察院也收到相关材料,检察院不再对你方进行公诉。
    即不会被判刑。
    3:即使判刑,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双方达成和解,致害方积极赔偿,一般也会判决缓刑。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报案,具体是否受理视情况而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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