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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律师,您好 2012年9月份于镇派出所 我报案我小姨子失踪了,后来过了几天她自己回家了 于是派出所销案了 但是 转天她又失踪了 一直到2015年 正月 14 我接到通知 说 她在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医院 重症监护室 通知我的人是一个男的 他用我小姨子的手机通知我去南开医院 我到了南开医院以后一直没见到这个男人 从2015年 正月15 15.30至23.00期间 男方的家属来了 交了1万元押金然后离去 直到我守在南开医院重症监护2015年正月16 凌晨01.30左右我小姨子因【之前有如;喝酒 吃饭】有异物吸到肺中,引起的酮体流失症状 抢救无效 心跳停止 死亡 我现在要怎么去获得一些赔偿我报案我小姨子失踪了,后来过了几天她自己回家了 重症监护室 通知我的人是一个男的

交通事故 2019-05-09 18: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失踪了可以随时报警,是否立案则需要看是否符合失踪立案的选特征与立案条件。
      公安机关对失踪案立案须具有6个方面的显著特征:失踪现场有明显被侵害痕迹的;人与机动车同时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失踪人员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未满14周岁失踪,超过48小时的;失踪原因不明、超过3个月未归的。

  • 1、要在就近的地方,抓紧时间报警,越快越好。
    2、打电话时,注意110接警员提示的要点,说明报警求助事项的基本情况,如时间、地点、案由或事由、当时所在的位置等。讲述情况时尽量克服焦躁情绪,吐字清楚,不夸大扭曲,如实反映。
    3、对于重大报警案件,报警人最好能告知更详尽的信息,如发案(发现)涉案的人数,涉案人的体态特征、携带物品和逃跑方向等。
    4、报警人要报出自己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说明报警时所使用的电话号码,便于报警台与报警人联系。需要报警台为报警人保密的,报警台会采取保密措施,切实做好保护报警人安全的工作。
    5、报警人要尽量提供警情发生的确切位置,对于陌生的地方,可通过观察周围的公交车站牌或典型建筑物来为出警民警提供参照物。

  • 1、求助于警方。在无其他良策的情况下应该这样做。警方可以将你父母的情况输入全国失踪人口信息库,一旦经过比对,就有可能立即联系你们。(向户口所在地警方求助)
    2、必要时向警方提供家人的DND样本,做最坏的打算。公安网上有一个全国未知名尸体数据库,在库里比对看看是否有结果。
    3、在《人民公安报》上发布配照片的寻人启事。全国的人口管理由公安部门承担,《人民公安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均有订阅,影响面很广,作用很大,不妨试试。最后,法律规定:失踪两年后,依照法定程序可以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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