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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我于同事在酒吧喝酒后与她发生了性关系那算强奸吗

刑事辩护 2019-02-12 2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 这个一般不构成犯罪。

    强奸罪是故意犯罪,只有在主观上从在故意时才构成此罪,而你当时显然在没有意识的情况下发生的,不过如果对方是清醒的,对方反抗,但无效,最终发生关系,这就涉嫌强奸。

  • 被强奸后应该要及时报警,保留证据。强奸罪的刑事追诉时效最长为20年,因此被强奸后过了半年仍然属于刑事追诉时效内,可以报案。司法机关可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刑事追诉时效。《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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