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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跟我朋友去KTV喝酒,然后我朋友跟别人大架了,我在旁边没有出手打人,我会不会受到法律责任?请问我跟我朋友去KTV喝酒,我在旁边没有出手打人,我会不会受到法律责任?

刑事辩护 2019-04-04 08: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遇到喝酒打人的建议可以及时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如果鉴定为轻伤以上,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受害者还可以获得人身损害赔偿。一报警二验伤三收集其他证据,如果伤情不重可以在派出所主持下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主张有关损失。
    如果伤情严重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 只要发生打人行为,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打架引发陈旧性脑梗塞,可以通过鉴定确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
    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打人方应负什么法律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经公安机关委托法医鉴定,受害者构成轻伤以上伤情的,打人方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轻伤的,则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构成重伤的,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则应承担行政责任,可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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