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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邻居在古墓里盗墓然后那些都属于文物级别了,现在他把这些又卖出去,请问他构成啥子罪呢?倒卖文物罪盗窃罪的区别是?我们家邻居在古墓里盗墓然后那些都属于文物级别了,请问他构成啥子罪呢?倒卖文物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

刑事辩护 2019-05-15 17: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盗窃罪故意的内容包括:  
    (1)行为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行为人只要依据一般的认识能力和社会常识,推知该物为他人所有或占有即可。至于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是谁,并不要求行为人有明确、具体的预见或认识。如放在宿舍外的自行车,河中一群暂时无人看管的鸭子,客车行李架上的行李等。如果行为人过失地将他人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的财物取走,在发现之后予以返还的,由于缺少故意的内容和非法占有的意图,不成立盗窃罪;  
    (2)对盗窃后果的预见。如进入银行偷保险柜,就意图盗窃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财物。进入博物馆就意图偷文物。这样的犯意,表明了盗窃犯意图给社会造成危害的大小,也就表明了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解释》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非法占有不仅包括自己占有,也包括为第三者或集体占有。对非法窃取并占为己有的财物,随后又将其毁弃、赠予他人或者又被他人非法占有的,系案犯对财物的处理问题,改变不了其非法侵犯财产所有权的性质,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如果对某种财物未经物主同意,暂时挪用或借用,无非法占有的目的,用后准备归还的,不能构成盗窃罪。构成其他犯罪的,可以将这一情况作为情节考虑。有一些偷汽车的案件即属此种情况。
  • 构成倒卖文物罪的关键是,行为人须有倒卖文物的行为。此处,须注意两点:其一,须有倒卖文物的行为。所谓倒卖文物,是指违反国家文物管理法规,倒手买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行为,具体表现有二:
    (1)无权经营文物的单位和个人擅自收购或者销售文物;
    (2)经国家批准的文物经营单位,超越经营范围,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其二,倒卖的对象限于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即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不允许个人和未经批准的单位非法经营的文物,包括
    一、
    二、三级珍贵文物与禁止经营的一般文物。倒卖不属于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不构成本罪。
  • 有关盗窃文物的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   
    (三)擅自将国有馆藏文物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   
    (四)将国家禁止出境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送给外国人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   
    (六)走私文物的;   
    (七)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的;   
    (八)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妨害文物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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