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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中的第四款是否应使用同类解释进行适用?实务中往往以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为由进行定罪,是否有相关司法解释进行规定?另外两罪之间如何进行认定?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中的第四款是否有相关司法解释进行规定?另外两罪之间如何进行认定?

刑事辩护 2019-03-14 15: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
      
    1、犯罪客体:
      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 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 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
  • 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情形:
    1、经营主体违法(违反国家市场准入制度或许可制度的非法经营);
    2、经营对象违法(经营对象属于国家禁止经营范围);
    3、经营方式违法(采取了国家禁止采取的经营方式)。
    虽然三种类型表现形式各不相同,侵犯的具体对象也不相同(市场秩序一般规则或市场准入制度),但由于同属于非法经营罪范畴,侵犯的都是正常市场经济秩序。
    因此,应该认为他们的法益侵害程度是相同的,本质上也都是以牟利为目的从事非法经营的行为。所以,不能认为经营对象违法就比经营主体违法性质恶劣,也不能认为经营方式违法就比经营主体违法危害性小。
  • 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刑拘,说明这个案子已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甚至会不会判刑、如何判刑,最后还要由检察院审查、法院审理决定。  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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