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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帮我一个朋友问一下,她一个朋友和别人打架,警察来了,她朋友跑了,她被抓起来了,警察要罚她2000元,不交钱就要拘留她,请问警察有权利去拘留她吗、?有权利罚款吗,该怎么做?我想帮我一个朋友问一下,她朋友跑了,她被抓起来了,不交钱就要拘留她,请问警察有权利去拘留她吗、有权利罚款吗

刑事辩护 2019-01-11 06: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拘留期间,不需要交生活费。
      《拘留所条例》第四十三条 拘留所应当建立被拘留人财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财物。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购物品应当做到明确登记、账目清楚。
    代购物品仅限于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
      拘留所对被拘留人亲友传送或者邮寄的财物应当进行检查、登记。生活必需品转交被拘留人,现金由拘留所统一保管,非生活必需品不予接收或者由拘留所统一保管。
  •   刑事拘留期间被取保候审的,要缴纳保证金。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取保候审保证金最低一千,实践中很多保证金都上万。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三条: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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