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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离婚了没有结婚证,我们在一起过了10年,可是我赚的钱都在他那里,他也没有给我一分钱,我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属于我的财产吗?我就是离婚了没有结婚证,我们在一起过了10年,我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属于我的财产吗?

离婚 2019-02-07 19: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未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属于同居关系,双方没有婚姻关系。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对财产有争议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 同居关系期间财产的处理,双方同居前的个人财产仍属个人所有,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依您说的情况,解除同居关系她只有权分割在你们同居这五天内你们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但是如果她没有任何收入和出资购买财产,她就没有权分割。
  • 男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
    第四条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夫妻一人国外一人国内,出国的人想再结婚没离婚不能再结婚。构成重婚罪,理由如下:
    一、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二、依照《刑法》第六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三、重婚罪是刑事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原则,通俗说就是民不告管不纠。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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