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破产清算中担保债权的清算顺位

破产清算 2023-02-13 12: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破产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是,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工资、各种社保费用、职工补偿金、以及欠缴的其他社保费用和税款之后,但在普通的破产债权之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一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 在破产债权清偿中,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为:优先清偿,但是享有担保债权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或者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也作为普通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 破产债权清偿中的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是优先清偿。但是享有担保债权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或者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也作为普通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唐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破产清算中担保债权的清算顺位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