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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用房子抵押给别人担保贷了25万,并打了欠对方25的欠条,现在我担保那钱因利息大高协议降息,但对方没同意,而后开始起诉我并查封了我的房子。我用房子抵押给别人担保贷了25万,并打了欠对方25的欠条,而后开始起诉我并查封了我的房子。

抵押担保 2019-02-07 14: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是银行为已获得住房抵押贷款的借款人提供的加按贷款服务。二次抵押担保合同在偿还一定贷款本息后,如一时需要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经营,可用该房屋抵押价值减去原贷款余额后的差额作为抵押,再次向银行申请贷款。房产二次抵押贷款借款人必须是银行一手房抵押贷款的客户,无欠息行为,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并且已经按期偿还本息两年以上。 二次抵押的条件 用于进行二次抵押的房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第
    2、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第
    三、房屋必须是使用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第
    四、房屋抵押登记已经办妥,并且该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第
    五、房屋已办理保险,并且保险单正本由银行执管。 第
    六、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利润。
  • 先查封后抵押的,担保范围受限制。律师应当合理地提示债权人,商品房在抵押前存在被查封、扣押、财产保全的,抵押不能包含已被查封、扣押或财产保全的份额。  先抵押后查封的,不影响抵押效力。
    律师应当提示债权人,对于事先设定抵押担保的房屋,政府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的,或对抵押担保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担保的效力,抵押权人仍对该商品房已抵押部分或全部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院可以查封已经被抵押的房产。依据为最高院有关执行问题若干规定第40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 在抵押协议中:
    1、明确约定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明确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住房抵贷款数额即为贷款金额。
    2、明确约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实际上就是贷款的期限。
    3、明确约定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明确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抵押的费用。
  • 一,借钱应当打借条,不是打欠条,打欠条是不妥当的。二,一般来说,借钱是要利息的,应当在借钱打借条之前双方协商好利率,写在借条上。三,如果当时没有协商利率,出借人自定利率,如果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是合法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你可以不支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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