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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用土地搞废品回收,当时建的时候说是违章建筑,国土资源局下了处罚,我们也交了罚款,如果现在让拆除,会给补偿O吗?我租用土地搞废品回收,国土资源局下了处罚,我们也交了罚款,如果现在让拆除,会给补偿O吗?

刑事辩护 2019-02-12 11: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对违章建筑强拆程序的详细内容如下: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是一种典型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对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下称行政强制法)作了严格规定,即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还有房屋征收涉及收回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下列补偿:
    一、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
    二、剩余年限的土地出让金。一般情况下,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应包含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3.集体成员对分得的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具体土地范围以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和土地证为准,要进行征收征用的,需要达成一致协议并予以补偿。
  • 您好,关于“违建拆迁补偿“这个问题,我国《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二款明确规定,违章建筑是不予补偿的。 如果当地村的房子都是无证的,那么一般按照无证有证同一标准进行补偿关于补偿标准,由各地相关部门颁文进行规定,且进行公告公示拆除违章建筑,是否需要补偿,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争议颇大。
    有的人认为,违章建筑本身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种非法利益不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有的人认为:违章建筑人对于违章建筑有占有和使用权,该权利可以延续到建筑拆除时,因此,基于占有和使用权,违章建筑人可以获得拆迁补偿。
    一般认为:在违章建筑拆迁补偿问题上,应当区分建筑和建筑使用的材料,建筑和建筑范围内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建筑和建筑内的财产,拆迁补偿款和拆迁补助费,拆迁补偿和拆迁赔偿等。
    关于补偿标准,由各地政府颁文进行规定,且进行公告公示 ,所以对一“违章建筑拆迁补偿办法“这个问题可咨询当地国土或者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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