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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好,事情是这样的,现在我外公遗产有一套房子,应该是属于外公外婆,但外婆2004年去世了,外公也2013年去世,去世前我母亲一直抚养外公,然后外公最后生病了,也是我母亲个人负担的,所以外公口头协议把房子给我母亲,当时请了三个外人,全家人都在场,全家人签了个字,然后按了手印,后面去居委会盖了章,外公唯一要求照顾我舅舅,因为他中风,自理能力不强,所以我们照顾至今,我小姨和大姨智商只有5.6岁,小时候发高烧变残疾的,所以现在不知道该如何才能把房产给我妈妈了,公证处说智商有问题公证不了,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所以外公口头协议把房子给我母亲,所以现在不知道该如何才能把房产给我妈妈了,真的不知道该如何。

综合法律 2019-03-03 12: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遗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这一问题的回答如下: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由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一、手续如下:
    (一)、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
    1、
    2、
    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 母亲先于父亲去世,母亲的遗产是如何继承的:母亲先于父亲去世,要继承母亲的遗产,首先要把属于父母亲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是父母亲平分的。
    确定了属于母亲的遗产,如果母亲没有遗嘱,就依据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 以下财产属于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
    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办理公证的类型
      
    1.房产继承,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和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房产转让协议签订后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可以毋须公证。不过公证的证明效力最强;当事人可以选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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