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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腿膝关节以上因工伤截肢,定残能定几级,大约能赔偿多少钱

工伤赔偿 2019-03-03 21: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需要先做伤残等级鉴定,以鉴定的伤残等级,对应你工伤所在省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如广东省的话就是《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就是《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等)里面规定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进行赔偿,用人单位没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所有赔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赔偿标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给伤者。达到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的才有赔偿,未达到最低十级伤残的,一般没有赔偿,但医疗费用和治疗期间的工伤工资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
    达到伤残标准的三项赔偿,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也有些地区规定该项赔偿由企业支付给伤者)、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由企业支付给伤者)。
    没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你还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只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些地方没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领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暂时得不到。
  • 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 流程:
    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各伤残等级一次性补助金: 一级伤残的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 二级伤残的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 三级伤残的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 四级伤残的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五级伤残的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六级伤残的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 七级伤残的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 八级伤残的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 九级伤残的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 十级伤残的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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