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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入职两个月老板以试用期没过不给于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2-14 14: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违反公司制度的也可以被辞退,试用期被辞退没有补偿,除非你能拿出你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证明,这样的话公司算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赔偿你违约金,正常公司肯定是有的

    试用期是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者达不到岗位要求或者考核不合格的,公司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并且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半年内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是半个月工资),但是这些是在是试用期结束后已经转正的。试用期不合符录用条件的无需提前通知,员工试用期离职提前三天通知单位。

  • 1、试用期不得擅自延长。因此公司擅自延长你的试用期到半年的行为违法。
    2、合同到期后双方为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因此公司的做法不违法。事实劳动关系在一般情况下不属于非法用工。
    3、你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要求追讨后三个月正式员工工资的差额,支付2011年7月20至22日的三天双倍工资,以及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从劳动者第一天上班起,实际就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法明确有规定在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时必须明确试用期,另还确认了试用期的最长时间;并且有规定必须注明劳动合同期限,这个起始时间是以你入职日期开始计算的。
    3.在计算员工工龄是均会是以员工入职日期起计算,而不会以试用期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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