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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失信人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后,法院没有给清除黑名单,被执行方有权要求法院清除吗有权要求法院清除吗?请问被失信人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后,法院没有给清除黑名单,被执行方有权要求法院清除吗?被失信人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后,请问被失信人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后,被执行方有权要求法院清除吗?

债权债务 2019-04-12 19: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也就是在黑名单中解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全文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者,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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