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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不动产权证

房屋产权 2023-02-15 10: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办理不动产权证通常需要以下的材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准备好材料后,当事人要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5、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
    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 办理不动产权证应由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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