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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有何区别

保外就医 2023-02-16 1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区别是:
    1.与宣告失踪制度的设计目的相比,宣告死亡主要解决失踪人的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状态问题,而宣告失踪则主要解决失踪人的财产管理问题。
    2.宣告死亡以后,其与配偶纳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其配偶无需再办理解除婚姻关系的手续,即可与他人结婚。
    3.宣告失踪以后,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 法律分析: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区别是:
    1.与宣告失踪制度的设计目的相比,宣告死亡主要解决失踪人的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状态问题,而宣告失踪则主要解决失踪人的财产管理问题。
    2.宣告死亡以后,其与配偶纳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其配偶无需再办理解除婚姻关系的手续,即可与他人结婚。
    3.宣告失踪以后,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 法律分析: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法律后果的区别:宣告失踪,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有顺序性,而且财产代管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宣告死亡,终止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财产依法继承,婚姻关系归于消灭,其子女可被他人依法收养。
    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宣告失踪只是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终止不确定的财产关系。宣告死亡,结束被宣告死亡人生前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前置程序。既符合宣告死亡的,又符合宣告失踪的,由申请人选择;再者,宣告失踪的申请人没有顺序限制,而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性。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第四十五条 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
    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第四十八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第五十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条件是什么?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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