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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男有家庭没离 去女方家同居,女方因为男方离婚,请问可以叫非法同居吗?

离婚 2019-01-07 23: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书中的核心内容就是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而言女方在经济收入上要比男方低一些,因此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和男方协商多分配一些,尤其是在约定孩子随女方一起生活的情况下,更要为孩子打算,多分一些财产给女方。

    1、细化财产分割问题
    在女方离婚协议书中最好能明确,共同财产有哪些、各类别财产如何分割、一方取得财产,是否给对方补偿、如何补偿、对外债务如何偿还。
    2、细化子女抚养问题
    在女方离婚协议书中尽量明确规定,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如探望的时间、探望的次数、探望的方式等等。
  • 有合法配偶且在婚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构成重婚罪。所以,要看属什么情况下的非法同居。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非法同居不构成重婚罪。所以对于没有离婚就与他人进行同居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通过实际情况通我过法律关于重婚罪的规定尽心对比,从而确定是否构成重婚罪。
  • 首先,自200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出台以后,“非法同居”的概念已经退出法律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同居关系”这一法律概念。 其次,实践中,除非双方当事人均认可同居行为,即可认定同居事实。否则还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首先要有证据证明同居双方居住一处;其次还得证明共同居住已经有较长一段时间,比如两三个月等。一般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同居地基层组织(如居委会)关于双方同居的证明;
    2、同居者同居地邻居,包括同居者共同居住的租赁房的户主提供的关于双方同居的证言;
    3、同居者共同生活的照片、音像资料;
    4、其他足以说明双方共同生活的证据材料(包括双方的来往书信、聊天记录等)。
  • 非法同居的法律后果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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