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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我想咨询一就是关于我在一家企业上班。刚落用我的时候,那领导就答应我满半年就会给我买社保,可是做满半年我就去跟他说,我讲我已经做满半年了,可以给我买社保了吧,他说我去上面给你问一下,可是过了好几天都没答复我,而且还告诉我下个月要裁人了,叫我做好思想准备,我就回答他说,可以,我做好了准备,但是你们要按照劳动法来裁,他说我没有签合同。我说是你们没跟我签,从此以后,他们就处处为难我,我家里有事,连休息一天都说要按旷工处理,一天要扣我三天工资,你说他们眼里还有法律吗。我想咨询一就是关于我在一家企业上班。可是过了好几天都没答复我,你说他们眼里还有法律吗。

劳动纠纷 2019-05-08 11: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旷工不得扣发工资。公司扣发工资的规定无效。
    旷工是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可以给予处分(如警告、通报等),情节严重,多次旷工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法没有授权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处罚的权利。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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