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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13年那时17岁,20克甲胫丙胺,未成年犯的贩卖毒品罪,判了三年服刑了两年半,情况就是这样的,每次出行身份证响,警察都要叫过去问话,请问这个未成年案底什么时候永久销掉?未成年犯的贩卖毒品罪,判了三年服刑了两年半,每次出行身份证响,请问这个未成年案底什么时候永久销掉?

刑事辩护 2019-06-10 1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处罚如下:
    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对于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只有达到十六周岁才负刑事责任。
    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 教唆未成年贩卖毒品500克以上,教唆人构成贩卖毒品,如果未成年人已经满十四周岁的,也构成犯罪,属于共同犯罪。  具体的量刑要根据所贩卖的毒品的种类来分析,如果贩卖的是冰毒的,则依法可处死刑。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u6
  • 任何人犯罪都会案底,即犯罪记录。
    但为了照顾未成年的利益,保护其健康成长,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不对外查询。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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