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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1989年被聘为一般干部。但是一直在有毒有害岗位工作,直到1995年,请问这期间的工作算不算特殊工种?但是一直在有毒有害岗位工作,请问这期间的工作算不算特殊工种?

劳动纠纷 2019-01-23 06: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毒有害工种属于特殊工种,特殊工种同其他一般工种一样,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有毒有害工种是指在对身体机能有所损害的环境里所从事的工作,比如:在电镀车间工作、在粉尘很大的环境中如水泥厂的工作,这些都是对身体或皮肤有伤害的,所以属于有毒有害工种。有毒有害及剧毒化学品工作,还有高温、高空、射线、粉尘、特种焊接等等工种,但是不是你我讲了就算的,而是要单位申报,社保局批准认定。
  • 有毒有害工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特殊工种,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所从事工种在国家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内并达到规定年限,有毒有害满8年以上(含8年)、高温井下满9年以上(含9年)、高空特别繁重满10年以上(含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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