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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领导个人意愿辞退,发生在前天,让我回家等通知,成都武侯区

无故辞退 2023-02-19 1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提出辞职申请,领导不批,一个月后可以走人吗
    1、劳动者提出书面的辞职申请,领导不批,一个月后是可以走人的。劳动者预告性解约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如果劳动者还在试用期的,则提前三日通知单位,三日后可以走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辞职三天没有交接可以走人吗
    试用期辞职三天没有交接可以走人,法律规定试用期辞职的一般三天后可以走,法律规定试用期要提前三天通知了公司,并把工作交接好,即使公司不让走,员工也可以离职,公司也应该支付试用期应得的工资。如果在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不让走,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1、首先要求单位出具上面的辞退通知书,否则继续上班,拒绝办理离职手续。
    2、无故辞退是违反法律的,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3、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要工资,从辞退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要辞职了领导不让走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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