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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淘宝一家网店买东西他发衣服图片给我,之后有一个打不开,我去付款的时候和平时一样,可付好款还是现实没有付款,店主说系统慢明天就能看到了。我问淘宝他们也是这样说的,之后那旺旺就没有在上线,我知道被骗在找那网店没有了,打电话给支付宝客服说那店铺被盗冻结了,店铺被盗也不报失停用,还嫩叫他们在网上骗钱。是不是淘宝有赔偿责任,打官司我有胜算吗?还是现实没有付款,是不是淘宝有赔偿责任,打官司我有胜算吗?

诉讼 2019-06-12 05: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及时报警,可以及时拨打110,或向12321举报中心举报。
    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大多在境外,因此侦破这类案件的难度较大,应重在防范。
    一、网络诈骗的概念。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诈骗与一般诈骗的主要区别在于网络诈骗是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骗行为,没有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骗行为便不是网络诈骗。
    二、刑事责任。目前我国刑法没有单独的网络诈骗罪,适应《刑法》266条诈骗罪。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网上被骗后应当立即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有具体对象可选择起诉。各地的标准都不一样,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涉嫌诈骗罪,应当刑事立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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