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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购买一处商品房想要出手,由于之前一直没有下房产证,现在开发商换融创来接盘,由于股东变更为人员变动,开发商不给更名, 我要求卖家全款付清,手续资料全部交予买方,办理房产证时配合来办理, 这样可行吗?由于之前一直没有下房产证,由于股东变更为人员变动,开发商不给更名,办理房产证时配合来办理

房产纠纷 2019-02-17 23: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变更房产证上产权人的名字,有几种情况:
    1:身份证名字更改的情况:
    先向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地产证》的注销抵押登记,然后再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时须提交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两个身份证姓名同为一人的证明。
    2:如果没有缴税情况:
    先去开发商那里咨询一下,如果房子契税已经交了改不了合同或者房产证已经拿到了 这样就要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了, 过户一定要按正常的买卖过户 不要以赠与等其他方式。
    3:房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的情况下: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取得的财产应当夫妻共有的原则,因此即便房产没有登记其他共有人,其配偶一般也要作为共有人,在处分房产时,需要所有权人和共有人共同做出意思表示才可以。
  • 房产抵押变更登记的流程如下:
    一、下列情形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  
    (一)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的合同要素发生变更的,包括:  
    1、抵押当事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等权利人基本状况变更;  
    2、变更抵押物(含部分变更);  
    3、抵押物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变更;  
    4、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利率、期限、用途等债权合同要素变更;  
    5、担保主债权的债务人转让债务导致债务人改变的;  
    6、担保范围变更。  
    (二)同一房地产上存在多个抵押权时,抵押权顺位变更的;  
    (三)在建工程竣工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在建工程抵押变更为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的;  
    (四)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变更的;  
    (五)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内的。
    二、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抵押权证书或者抵押登记证明(原件);  
    4、抵押人、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原件)。  因前条第
    (一)款
    1、2项申请变更登记的,可不提交第4项材料;  最高额抵押权变更,还应当提交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原件);  同一房地产上设立多个抵押权的,因被担保债权数额增加、担保范围变更、抵押权顺位变更、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的期间变更、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后将之前债权转入最高额担保债权范围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原件)。
    三、税费标准  抵押权人  房屋登记费印花税  80元/套(住房)  或550元/证(非住房)5元/证
  • 办理夫妻更名手续的前提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手续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具体提交的证件因房屋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提交资料如下:  
    (一)如是房改房,需提供原售房单位的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如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  
    (二)结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三)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四)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  
    (五)房屋所有权证;  
    (六)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七)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八) 办理夫妻更名手续只需提供房产证印花税5元,其余任何费用均不需交纳。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房屋买卖中,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2、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已付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3、因出卖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购房者未能按约定和规定期限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超过一年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损失赔偿,损失可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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