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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结婚已经七年了,我这两年由于身体原因没有给她在生理上的需求满足。也嫌我性格内向,太老实平时话少。我妻子现在和我提出离婚,逼我和她离。但是我现在身体康复了,我不想同意离婚,也毕竟有两个孩子了。这样法院能判定吗?我结婚已经七年了,我妻子现在和我提出离婚,我不想同意离婚,也毕竟有两个孩子了。这样法院能判定吗?

离婚 2019-02-02 07: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
    二、建议先协商解决此事,如果确不能共同生活,再考虑离婚;
    三、如果起诉离婚,需要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关于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你无过错,无需要赔偿对方,我也为玉田县人,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进一步联系。
  • 离婚不管是去民政还是法院起诉,都需要双方到场的,如果一方不去,都办理不了的。所以一方不去肯定就不能协议。
    对于起诉,只要是双方都认可的,那么就还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有争议就要看法院最后的判决了
  • 夫妻离婚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没有直接规定。
    一、没有具体规定。
    一方面注重当事人意愿,因为离婚都是先调解的。
    另外经济情况、小孩自己的意愿、家长的人品等等都是考虑因素。所以不是固定的。
  •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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