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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他人侵犯肖像权了,怎么去处理

肖像权 2023-02-23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侵犯肖像权的情况下,可以报警,使用法律的手段要求对方停止对你的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肖像权是公民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
    具体来说,肖像权就是肖像权人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的权利及禁止他人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肖像的权利。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 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
    1、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
    2、擅自制作他人肖像。
    3、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可见,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 他人侵犯自己肖像权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对方不停止侵害,也不进行赔偿的话,被侵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依法维护自己的肖像权。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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