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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进口葡萄酒经销商,我现在想代理一家北京公司全国总代的一款法国葡萄酒,但是这款葡萄酒背部贴有“XX集团指定用酒”字样的酒标,酒标上还有XX集团著名商标图案,还有酒的瓶封上也印有xx集团商标LOGO。这些是由上全国总代理公司获得XX集团受权后定制的,请问我代理这款葡萄酒是不是也要XX集团授权,还是只要XX集团授权给北京这家公司,我们做为这家公司的分销公司也就可以获得授权?如果我直接和法国酒庄进货,酒庄已经制做好的定制酒由我们直接销售算不算是侵犯了XX集团的商标权?请问我代理这款葡萄酒我们做为这家公司的分销公司也就可以获得授权?算不算是侵犯了XX集团的商标权?

2019-05-17 19: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标注册人认为其注册商标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通过其所在地的设区的市或者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
      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应当填写《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按照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标明出处。
      设区的市或者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有关材料上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通过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转报)。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在三十日内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予受理;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和证明材料并说明理由。予以受理或者不予以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
      申请书件基本齐备,但需补正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通知申请人在限期内按指定内容补正。逾期不补正的,退回申请材料。
  • 商标注册不是必须经过代理机构的。它具有两种注册方式:
    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商标总局(办公地在北京)办理商标注册事宜(中国商标法允许本国公民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申请)。
    另一种方式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来向您提供商标代理服务。这样,会节省您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当然,对方会收取相应的服务费。
  • 侵害商标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一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
    二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
    三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
    四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五是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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