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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1年2月份被人砍伤,一刀在头部,一刀在胳膊上,当时人跑了,现在他自首了,我想咨询最多可以索赔多少钱或者最多能让他坐多长时间牢,我可以告他故意杀人罪吗?当时医院的发票什么都不在了还能索赔吗?我想咨询最多可以索赔多少钱或者最多能让他坐多长时间牢,我可以告他故意杀人罪吗?当时医院的发票什么都不在了还能索赔吗?

损害赔偿 2019-02-02 2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故意杀人后自首判多少年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会减刑。
    犯罪后自首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值得注意的是,刑法总则规定的自首制度适用于一切犯罪,旨在通过鼓励犯罪人自动投案,一方面有利于案件的及时侦破与审理,另一方面促使犯罪人悔过自新,不再继续作案。
    《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 故意杀人罪的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 您好,,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因此,犯罪后自首对,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您哥哥构成自首的话,是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的,但是具体是否会被判处死刑,要法官根据犯罪的情节等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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